如来藏佛学 • 入修部法典 • 宁玛派见修6
【如来藏佛学 • 入修部 • 5宁玛见修 • 6光明藏 • 2第二章 • 20辛七修证• 50604020】
第二章 别说道续
第二十讲 正分:辛七、修证
辛七 修证
此分为四:壬一,体性;壬二,类别;壬三,(修证)建立; 壬四,须要。
壬一 体性
如云:
无有懈怠无畏惧 亦无疑虑而修证
修成一切众坛城 获得胜密妙金刚
复如云:
念修近念修 修证与大修
彼梵语sadhana者,意为遍持,谓能成所希冀、能持所希冀 之义,故名为修证。复梵语siddhi,意为成就,指依种种而次第 修持成就,故名为成就。其体性者,即依密乘之殊胜方便,以念修摄一切所希冀之共不共成就。
【释】此说修证。由修持而证悟,故得能成、能持所希冀之诸成就。
成而复持,于是始能次第向上得证果。
壬二 (修证)类别
此分为二:癸一,总说;癸二,别说殊胜会轮。
癸一 总说
一者,依所修分。
若依所修而分,则有共与(不共)殊胜成就两种。共者复有 微业与大业两种;殊胜者亦分为暂时与究竟成就两种。
复次,修起尸、长寿、圆光等,为共成就;而修金刚萨埋、 会轮、药修等,能成殊胜成就。
二者,依所依分。
若依所依而分,则有外依种种资具事相,内依语诵密咒、意 住等持、眼之看势等四种身力与身相。依止于(四者)修成成 就。
彼等复可分为二俱、三俱、四倶等无数分别。然而依止于物 而修微业,虽有修行之名,然非修行自性。于十一续事中修行自 性,乃为疾速便捷修成究竟果位之殊胜方便。诸微业若有悲心方 便与智慧摄持,则亦成正行之支分,故非不可修。
或曰:事业与成就有何差别?
答云:事业虽属修证,然修证为方便,事业则为方便生。彼 等二者之反体亦不相同。如是当知彼二者虽总属于行,然亦有总 与别之区别等各各之分合。
【释】依资具事相而修者,如修药、修剑、火供等。说“眼之看势",如三虚空等持、修五秘密脉、三身坐姿等。
二俱、三俱等,如诵密咒而修药,即为二俱,若同时观想坛城,则为三俱。
修证为方便,由修证而成办事业,故事业为方便生。修证之反体为凡庸,事业之反体则非凡庸,盖圣者亦有不修事业者。由 是知二者分别。
三者,依体性分。
若依体性而分,则有依生起次第而修与依圆满次第而分两种。
四者,依修法分。
若依修法而分,则有念与修二种。或于彼各分因果,即分别为念与近念、修与大修,是为念修四支。
【释】念修四支又名为“四橛”,此以整治坛城时以金刚橛钉于地上作界线为喻,喻其为要点而且方便与智慧双运坚牢。其义广泛,今姑举一次第为例而说。
念诵支名“三摩地槻气 修三等持而成就本尊坛城,现空如 幻而作念诵(如百字明等)。
近念支名“心咒概行者心缘于智慧尊心轮之种子字及咒 复作念诵。
修证支名“密意撅"。于诵修时,住于诸法清净大平等性金 刚坛城(如轮涅无二等),行者于是即能超越心识而悟入法性。
大修证支名“事业禳于诵修时,本尊身与咒复同时放光 成办二利,此为究竟事业;若作息、增、怀、诛四事业,则为暂 时事业。
又此云念或念诵,非只指诵咒。观想所缘境界,亦称念或近 念,此或以其由种子字生起之故。如修双运四支,佛母由murp 字生起之类,即称为念诵支。
癸二 别说殊胜会轮
别说殊胜者,即为会轮。或念云:“云何称此为殊胜耶?”以其因、体、果三者皆增胜故。初因者,具足外资具圆满力、内具 (修)力男女瑜伽士之会修力,由是(二力)而修成就,成增上 加持;次本体者,不断励力作念修四支,故无碍而得果位;三果 者,成就无漏持明果。如是聚众修会轮,以五圆满为修行基,以 念修四支为道,于三十六日内疾速证成四持明果位。
说以五圆满为修行基。
彼五圆满为处、时、本师、眷属、法(物)圆满。
一、处圆满者,观察为善、无有违缘之吉祥处所;
二、时圆满者,诸瑜伽 众趣人会轮之时机成熟,且先须择日期与星辰相合之吉日开始, 至圆满大悉地间一段时期(皆吉祥圆满)。
三、本师圆满者,为 已精通甚深密乘续、论,于续、论义已具能力,堪为金刚阿阖黎 王者。
四、眷属圆满者,候备上师、妙印母、降伏(事业)师、 事业(金刚)、厨师等,具各各功德,及可入甚深坛城之男女瑜伽行者,其人数与所修本尊数目相等。
五、法(物)圆满者,乃 圆满所备养生之食物、治病之药物、所须之资具、修行之法物等 四者。
【释】择处,须择无是非、纷扰、喧闹,更无仇敌盗贼之处, 地主须为善法居士,且得其衷心许可。久住不厌者为吉地。
择时,月份以寅、申、已、亥四月为佳。日期以初八、十 五、三十等三日为佳。最宜值星宿及鬼宿。
余三圆满,随文易知。
说以念修四支为修道。
以已具足五圆满,故可由念修四支趣入甚深修行。
其初,以念诵支令本尊欢喜,复以近念支现前成办(坛城), 复以修证支令修行成就,再以大修支为已取成就后之圆成,是为 念修四支。
复次,为清除违缘,当作外结界;为镇压邪魅,当作内结 界,然后建立坛城。于彼复预备坛城、本尊、上师、法物、弟子 五者以为前行。于所降服之大地蟒神腹腔上,受加持处,画彩像 坛城,然后于彼处陈列法物,复如理加持一切资具,是为正行。 复于彼坛城诵咒,作种种供养,于是自入坛城,领受灌顶,是为 后行。此即念诵支。
复次,如理守护修行仪轨,励力诵修,得见近悉地相,是为 近念本尊。
复次,将寂静尊转为忿怒尊,或无论前所修者为寂尊抑忿 尊,励力于观彼(身光)射聚而诵咒,且以饮食、衣饰等妙欲, 观为乐空游戏,并以歌舞、手印令尊欢喜。如是修行,悉地相恒 常现前,是为修证支。
复次,取〈圆满)成就者为大修支。自日落至日出前,一夜 之中,于初夜以(光)散聚为道用,自本尊取成就;中夜以降伏 为道用,由怨敌取成就;后夜以双运为道用,由明妃取成就。由 此三者,能得坛城身语意成就。
【释】此说择地闭关以念修四支作会轮。
说以四持明位以证果。
若依止如是之会轮,则次第引出喻义智,且转依于圣者地位。故若摄受前前证悟者,则后后乃至无学双运间,皆愈益增上,由是成就四持明(果位)。
【释】上来说殊胜会轮之基、道、果竟。今日此种修持方式已不用,唯行会供以代替会轮,于广会供仪轨中,亦摄念修四支意趣。
壬三 (修证)建立
分二:癸一,如何修证之法;癸二,如是修证之果。
癸一 如何修证之法
此分生起次第与圆满次第。
生起次第者:
面前置本尊像,观为明现且专心缘之,如是修持即五相究 竟,圆满成就一切现有皆为本尊(与坛城)之瑜伽。
复次,领受灌顶、守持誓句、修学教诫,此即念诵支;专心 一趣,禅修本尊,此即近念支;获得坚稳为修证支;得究竟为大 修支。
K释】修本尊五相者,依次为:尊形明显、佛慢坚固、忆念 清净、自心契合、真义契合。详从师授。
圆满次第者:
初,方便有相圆满次第,有念修二支。
由自身微细明点、双运风息与脐轮火等修持,领受乐空,是 为念支。依于他身令明点顺降、执持、逆提、遍匀等方便,现前 俱生智,是为修支。
彼二支亦分为方便与方便生,即成念修四支,(行者)自身方便,有获得教授、修持所得教授、坚固所修、获得究竟等次第 而为念修四支;他身(方便)则有依止教授、聚会明妃等为念诵 支、由等持以至金刚莲花双运为近念支、生起前三喜为修证支、 觉受俱生智为大修支。
复四喜亦住于念修四支,以前前为因,后后为果而安立。
简言之,此念修四支无论修何种成就,皆可分为实修道及彼
之前因二种。于此(二种)之内又可分为因果(如是即是四支)。
对应于五道,以至仅一座修持。有如是种种对应。
【释】此说念修四支安立意趣。实修道与其前因,复分因、果,如是即可活用于一座之修,以至对应五道(资粮道等)而 修。行者若会此意,则不仅于生圆二次第机械而执此四支也。
念修四支为宁玛派所重,于《幻化网》修习尤关重要,论主故特详论。
次,方便生无相圆满次第。
无相光明大圆满者,一切有相道无非亦为证悟此道之方便而 已。渐悟者,修证彼等道方便,方能趣入此道。顿悟者,或为诸 大圆满利根化机者,仅依上师口诀与加持转趋力,即能趣入此 道。总而言之,此乃所有其余圆满次第之妙果。
复次,依上师口诀,即明白无余,直指自心法尔明空离戏自 生智,于是住于无有破立造作之中。于听受明白直指之口诀时, 为念诵支;入于自性任运成就大坛城,如同开眼,由是修证彼 义,为近念支,此如同观见坛城;如其所了知而修证彼义,觉受 自住之智,是为修证支,此如同趣入坛城;修证稳固后,断离于 道之勤事,断离执持大乘八宗之观点,入大圆满义而已得保任与 信解,是为大修支,此如同于坛城中得(本尊)灌项。
是故若趣入此自性大坛城者,不能藉有相而入,而为以自身觉性之力趣入。于彼无造作而住者,即是安住之方便。彼自明而 显现之见自性而无造作智,即大圆满道,亦为安住(彼智)之果。
【释】此说大圆满。说为'‘方便生”之“无相圆满次第",亦可说为甚深不共圆满次第。
此所证者,即清净大平等性坛城,依明分而言,则可说为 “自性任运成就坛城圆满次第重明分,故此处乃如是说。
由是知大圆满之义,其性说为本来漬净大平等性,其相说为 自性任运成就,其用则为佛性(觉性)周遍一切界。逾越此性、 相、用而言者,皆是造作。盖性、相、用皆为法尔,而有情心识 中之觉性亦是法尔,故是俱生,一落造作即失俱生之义。今人谈 大圆满,愈说愈多造作,宜细读论主不败尊者所言。
癸二 如是修证之果
如是于修证中现起智相,可分为三:子一,显现智;子二, 空性智;子三,双运智。
子一 显现智
于(修证)生起次第者面前,显然有造作本尊身,于(修 证)圆满次第者面前,现起风心所成之如幻十二喻本尊身,是即 明相之无边自显现。
【释】于圆满次第,着重修“明相",而以如幻十二喻为明相自显现,此即修证圆满次第时之本尊身。
(1)渴鹿阳焰, 喻凡夫贪爱种子起现行,如鹿逐阳焰;
(2)乾阳婆城,喻愚痴者 执幻为实有;
(3)梦中诸境,喻愚痴者虽知梦幻亦仍追逐不舍;
(4)画像高下(凹突),画像平面而无高下,喻不知平等性者;
(5)翳目垂发,喻蒙咙目所见未真而执以语人,发非垂亦可非不 垂,诸法自性则非性非无性,喻以邪见教人作观;
(6)火轮非轮,而愚者执相以为是轮;
(7)水泡摩尼,譬如水泡非摩尼珠, 愚者作摩尼珠撼;水泡非摩尼非非摩尼,以计著故起虚妄;
(8)水中树影,以水喻有情心识,佛于有情心识中现身如树影, 树则喻佛法身;其所现原是有情本具法身,以心识现量而执树 影;
(9)明镜色像,明镜随缘现起色像,愚者妄执作像住镜想;
(10)风水出声,譬如风水和合而有声,喻佛说法乃因应因缘而说,愚者不知缘起,执为实法;
(11)日照洪浪,此为热焰照大地如川流,洪浪云涌,故诸法明分亦非性非非性;
(12)咒术机发,此喻佛身非身而以无作妙力成就有情,如咒术之成就幻物, 而愚者执佛身为实(执涅槃界有相)。
子二 空性智
生起次第之等持既已坚稳,无所缘而摄明相,并作思维(其不可得);修圆满次第者,依有相之方便瑜伽,亲证四空,于最 后空时,现见俱生光明。
【释】四空为初空、胜空、极空、俱生空。分别与现、增、 得、光明四相配合。
现时如月满晴空相,故名“现白”;增时如日遍照,故名 “增红";得时如天受浓暗所遮而现深蓝黑色;至俱生光明现起时,则如黎明晴空,离日月光且离晦暗。
子三 双运智
一切法体性,自性与本觉双运,于自心识中,自明、无作、 悠然而领纳。故离有造作之生起,与方便之勤作,如是安住即为大圆满。
如是有三者。彼等三者依现证体性清净、平等性、无二之智慧分而安立。然其本体,幻身即显现空性,光明亦自显现而不灭,故为〈现空)双运:依主、次而说如是。
【释】无造作则自性与本觉双运,故离造作与方便。
自性与本觉双运可分为三者,表征为体性清净、为大平等性、为无二(离一切相对法)。如此说大圆满,为主要之说。
若依有相生起圆满二次第,则可以“现空无二"说大圆满, 此则为次要之说。
与彼相应,所谓清净、平等,唯立其名相,(其实相)则可依其反体而说之。任说其--,即可通说二者。此如所谓清净,于 世俗以本尊为清净,于胜义则以戏论相说为清净;说所谓平等, 于世俗以佛与有情无分别为平等,于胜义则以(本来)无戏论之 体性为平等。故无论二者中任一名相,皆能表示无始以来成正觉 之义。当知诸续中皆如是种种说此义。
【释】世俗以本尊为清净,即谓一切虚妄显现为不净,此即 清净之反体。然胜义则以戏论(虚妄)显现为清净,故说依反体 而说清净实相。
同理,世俗以佛与有情无分别为平等,此中认定佛离戏论、 有情未离戏论,而胜义则说本来无戏论,此即为依认定有戏论而 建立之反体。故说依反体而说平等实相。
说清净,以一切自显现皆本来清净,是故亦即平等;说平等,以一切自显现本无所谓戏论杂染,是故亦即清净。是故任说 其一,都能表始本觉。
如是幻身等三种智,亦有证量与证悟差别。至如证量,亦有坚稳与不坚稳差别。
【释】幻身为清净自显现,光明为平等性自显现,彼二双运, 即无二自显现,如是有上述三种证量、三种证智。
此外,亦可分为:与波罗蜜多乘随顺之句义,与生起次第随顺之总义,与有相圆满次第随顺之隐义,与无相大圆满即果随 顺之究竟义。如是四种,皆各自对应。四者之义,后后胜于前前,且须了知,一切皆住于究竟义中。
唯修微细明点道等持,而得现证四空,以及持等至、酣睡、 临终死光明等光明相,皆与共许说相同。然于遮止微细风心之动摇,则差别甚大。若谁未持入微细风心,则(于上述见光明相时)非究竟光明。
一切八十自性遍计(kun rtog)®63,没入光明觉性之“本觉自性(双运)不灭"体性时,心智二者分辨,是智而非心,是法性而非法,因彼即与法界一味、远离二取之觉性故。此亦即心性之 现空双运,以超离言说故。
此处须说者尚多,当于余论中宣说。
【释】依句义,如说空性、缘起性空,依总义则为现空无二, 依隐义为明空无二,依究竟义为觉空无二。
智慧气入中脉则能持微细风心,故八十遍计始能没入本觉。 若微细风心动摇,则虽死时有八十遍计没入,本觉不起,仅现为灯相,不现俱生究竟光明。此为智与心之重大差别。
如是之相,波罗蜜多乘亦说,何况金刚乘。如《海慧问经》 (依《佛说海意菩萨所问净印法门经》卷二引,惟净译):
虚空无垢尚能染 空中鸟迹尚可见
烦恼不染菩提心 自性本来常清净
【释】此颂藏译与汉译不同,似当依藏译:
设若虚空能起染 虚空当见鸟脚印
自性光明圆觉心 恒常不受诸杂染
《经庄严论》(依引《大乘庄严经论》卷六,波罗颇蜜多罗译):
已说心性净 而为客尘染
不离心真如 别有心性净
亦如《宝性论》(依谈锡永《宝性论梵本新译》弓I,第一品,六十三颂):
心本性如空 明辉无变异
虚妄分别生 贪等客生垢
此若未能领悟本始基与(胜义)谛双运之义,则不能抉择基 光明;若执持所谓光明者,唯空、无、纯净,则于遮遣一切心与 心所时,根本无心。若无心,则虽有一如虚空之空,其谁能认知 耶。
若将凡庸心之明分执持为光明,则有能所分别,然则彼心缘何不有八十自性虚妄分别?彼等之理实应相同也。
【释】此说八十遍计没入本觉光明之相。虽为虚妄遍计所入, 而本觉不受垢染(所引三颂即说此义。)
本始基为大平等性,虚妄遍计自显现为本来清净,如是双运 而抉择基光明,此光明故非唯是空性,唯是无有,唯是清净。若 尔,心光明生起,即是无心;既无心,谁能证知其空性。
反之,若将具诸杂染凡庸心视为光明,如是则有能取所取之 光明,因杂染具能所故。若尔,则彼所谓光明心,焉得无有八十 遍计,以遍计亦具能所故。
如是遮拨唯执空,以说基光明(本觉相),及执有以说者。
心之本性,无始以来为其性与本觉无离无合,超越二取分别境,无始以来如虚空,离变易而住,于离如云垢之突然二取虚妄分别时,以修道力,法性自力显现为智,遂无对境与有境(之执),于是自觉自知(其智),此即谓现见光明。
若自力智不动变,则既非迷乱,亦非解脱,唯住于本基而已。
若自力(智)动,则彼与诸缘随行。
若趣入与本基相违之二取,则名为心,遂成迷乱。此亦轮回中一切习气之基,如同草禾聚。
若不颠倒显现,则名为智,彼则如火,能烧二取轮回习气茂密林,复得解脱。
故于此(心、智)二者,须不颠倒,彼至关重要。
于大圆满诸续论中,多有极明确开示,说心识与智慧之差别。即《入楞伽经》(.Lankar gshegs pa~)(依谈锡永《入楞伽经梵本新译》引,第三品,三十八颂)亦云:
积集业者名为心 了别此者即是智
《三摩地王经》@64(依那连提舍耶译) 云:
我心得解脱 一切种物中
能体知其性 而起于智慧
识与智二者,虽同具本觉与了知性相,然亦有非如理通达外境而生颠倒执著,及如理通达外境二者差别。
当知虽能断除具二执之识,却不能断除此(差别)性。于本始基有情位上,此(差别)即如冰与水。如是,迷乱由光明之本性迷乱,解脱亦由光明之本性解脱。当知此理,极为重要。
此如《时轮金刚续》云:
能仁说彼世间觉 无变大乐内光明
于三世间诸显现 又复于人著彼性
若依外道论典,不能理解真如性。或问:云何为觉性?答言:即内明空性与无变大乐性,此世间能仁已说。更向:彼实为何?答言:即是三世间一切能显现,且还复没入人(心识)之不变光明。
如是于此本始基安立智,即由法界现空无二(而安立),是觉性非唯空分。且彼(觉性)超越迷乱与解脱,以其无变动故。 其不迷乱分,即安立为智。此不宜与本始基所现之智慧力用相混,以其为如理证悟后已解脱之智。此亦极为重要。
当知自本始基显现基相,由彼起迷乱与解脱,迷乱回归本始基而不复迷乱,此种种理,唯于大圆满法典中明说,其总括之义亦于说本始基时说竟。
如是以生圆次第为主之密咒手印等,已摄集密乘之一切学处。
凡圆满所须之道支,即犹如幻化,便利且疾速证成暂时与究竟义理。是为密乘之修证。
【释】双运智,即乐空双运所现起智。空性说为内自明、大乐说为无变异。二者双运,亦即本觉。本觉为性,双运智为证觉之境界。
由是说心识与智,为无明与明、具变异与无变异之差别。
如理现证乐空双运智,即是法性自解脱而住于大平等性,由是证无二而成就。
复次,觉性非唯证空而巳,空分之外,更须立现空、明空, 如是
由现证现空无二、明空无二,以迄觉空无二,始得三身具足。
以觉性即有无变异大乐性,故亦可说乐空无二为究竟。
由是证智之关键,在于法性自力显现智不现为颠倒显现(二取分别),是时始名为智。此如《辨法法性论》(依拙译)云:
以虚妄现故 法性即不现
若虚妄不现 法性即显现
壬四 (修证之)须要
须要者,以获得暂时与究竟之一切所欲,皆依于彼(修证) 故,利益极为重大。
简言之,所谓修证,即以定见作抉择之义,(抉择后)以行持令(定见境界)现前,得究竟果。若具足坛城、等持、誓句、 濯顶、供养、密咒、手印等,以精进行修成悉地,亦能随心所欲作种种利他事业,故修证周遍一切学处。
于究竟义,一切(能)修与所修皆自显现而已,自心无始以来为正觉之义,不修而知。若住于平等圆满任运成就之体性,即为究竟修证。此如《秘密藏续》(第十二品)所云:
任随十方与四时 圆满正觉不可得
心性即是圆正觉 正觉更无别处寻
说精进波罗蜜多修证学处竟。
【释】此说三种修证:由抉择得证定见为自利、修证悉地为利他,以及究竟修证。故前二为暂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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®63 虚妄分别,藏文作 kun rtog,此即指 kun brtags kun tu brtags pa'i tntshan nyid, 意为遍计、遍计所执性,为三性之一,自取分别心所増益之假有。于一切事物遍 起计度之意识,虚妄执著人、法,增益为我、我所及名言等。有为之万法,为因 缘假和合之法,无一实我,无一实法,但自妄情计度而迷执为我为法,因而指实 我实法.谓之遍计所执性,是但由妄情而存、不能离妄情而有者。所谓八十遍计 者,乃指由瞋而生三十三性妄遍计,贪所生四十性妄分别,痴所生七性妄分别, 合为八十种。详见《三自解脱论》、《大乘要道密集》。
@64 当即指《圣说等持.王陀罗尼经》('PKags.pa ting nge 'dzin gyi rgyal po'i mdo bzung bar 'gyur ba'i gzungs).汉译名《月灯三昧经》,十卷,那连提耶舍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