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来藏佛学 • 入修部法典 • 宁玛派见修6
【如来藏佛学 • 入修部 • 5宁玛见修 • 6光明藏 • 1第一章 • 8戊三• 5060108】
第一章
第八讲 正分:戊三、遍知续义
戊三 遍知续义果
此分为二门:己一,总说三续建立;己二,别说道续。
己一 总说三续建立
复分为三:庚一,基;庚二,道;庚三,果。
庚一 基
凡当证悟之基续(或说为因续),复应分四门以证之。此即:
辛一,开示基自性坛城
辛二,未证悟彼性(而现)迷乱相
辛三,说迷乱亦不离体性
辛四,说回遮迷乱相
辛一 开示基自性坛城
如《续》云:“展示佛陀之真实,本初法尔且圆满,故无缚亦无解脱。”如是,显现为有之一切法,无始以来身、语、意坛城中清净,离一切相,故各各无偏,皆大平等性觉者。此即说为“(本)基自性任运成就坛城”,即如生起(说法),缘起时所说。
如是自性,谁亦未缚,因无缚故,亦无解脱。因离一切相对法,故无偏私向背。如是住于二谛无分别之自性,故称为体性相坛城。
【释】所引颂文见同上品:
Emaho
如来藏中由业力 化现具戏自寻伺
种种色身及受用 以及处与苦等等
种种我所以及我 无能缚者缚非有
此亦实无所缚者 由具我执具戏论
虚空中结缚与解 展示佛陀之体性
本初法尔且圆满 示现种种化身相
此即谓一切法实为佛体性之圆满化身相。
若如是证悟彼义,则为涅槃之基。若未证悟,则为轮回之 基。一切轮回涅槃诸法,无非皆此自性,故称为“基”。自有情 至佛,相续而入于此不变自性,故称为“续”。依彼基清净现前 之力,显现究竟果之身与智,依显现相,可建立其为“因续”。
即彼如是之基,由“空分”说,如佛母(般若)等经,即说 之为法性、真(性)边、真如等等异名;至于说藏之经,由佛身 与智之“现分”而说,则说之为如来藏。
于了义密咒乘,则说之为现空无二、大清净平等性、本始基 坛城等异名。若如实证悟彼性,则臻于与(佛)体性,与真如平 等,是名如来;或因证觉究竟体性者为正智故,是名正等觉。或 如应(根器)而证,则名为(有学)道。
【释】对于如来藏,汉藏二地都有争论。
在藏土,有学者不许“俱生",以为凡“俱生"即是实事有, 故须遮破。说有情都有如来藏,即是俱生,由是引起批判。
在汉土,有学者以为如来藏属于“翼當",这很可能是受到当时传译来汉土的西藏论典影响,于是便连带华严、天台的教法都受到质疑。
不败尊者于此,据宁玛派教义,将“法性"等判为“空分", 将“如来藏"判为"现分",此即大清净平等性的二分。同一体性,分现、空两边来说,是则岂能同意其一分,却批判其另一分 耶。
故此体性,了义的安立,即说之为“现空无二"等名相。此 中现分为方便、空分为智慧。在坛城表相上,便分别表之为佛父与佛母。此与前述“续缘生起"的说法关合,细阅之即可理解宁玛派的了义大中观。
辛二 未证悟彼性迷乱相
因未如实证悟彼基而为迷乱客尘所染,即落于颠倒显现,是名为“迷乱假立基”,亦说为不净迷乱相。
复次,本始基界体相本净,不离自性任运成就之明相,乃双运之末摩。故若证悟此实相,则成正等觉;若未得证悟,则仍为有情。
譬如所谓“心”者,若不具取境之性,则无迷乱,亦无证悟不迷乱(之功能)。然而心具取境性,是故由其如理取境性,则持绳为绳相;若受缘所迷乱,心取境颠倒,则持绳为蛇相。有如是两种(取境)。
由是本来明色无碍者,取任运成就之自(显现)相以为境若彼二取迷乱种子(为缘),则增生漂流轮回界之显现。是时, 如同具水性者皆成冰相。凡此显现,于执著二取平庸境相者面前,不显现为大清净平等相。颠倒所缘之心不如理,是故不现随眠住于自性基之义,唯现迷乱相。
【释】宁玛派的精义,在于建立清净平等性的本始基,而轮回涅槃一切法,都无非为本始基上之自显现,这自显现,说为任运成就之明相。
唯须知明相虽自显现,却仍未稍离本来清净平等性。是故空性中有显现,自显现而仍为空性,此即“现空无二”。
《秘密藏续》的坛城,即本始基;坛城中自显现的诸佛佛母、寂静忿怒尊等,即为本始基上的明相自显现。普贤如来父母之无问自说,如来说与如来,即因一切明相都不离现空无二、不离大清净平等性,是即不离普贤如来父母(普贤佛父表征现、大清净;佛母则表征空、大平等),故一切对明相所说,即如普贤如来父母对自己宣说。
若不迷乱,则可由此证悟;若以二取为缘而生迷乱,则为未悟之有情。
如是由迷乱而遮蔽本性之相,广说则无量,略摄之则有四位 (gnas skabs bzhi)之障。
(一) 醒觉时(障)。六聚识(tshogs drug gi shes pa)⑩游行于外境,以既粗且明之(识)相,执持种种凡庸之现相,由是 障蔽显现为有之清净幻化网化身自性。
(二) 睡梦时(障)。心之种种相,升起为模模糊糊之自显现相,因执著于此,故障蔽智慧自显现圆满受用身自性。
(三) 酣醒时(障)。颠倒心与心所之行,浪游于无所念之黑暗状态中,是故障蔽无分别法身之自性。
(四) 等至时(障)。由法乐之味摧灭一切粗品觉受而住,因执著彼位,故障蔽双运自性身自性。
以是等相连续不断漂流于迷乱中,故不见自住四身(sku bzhi)之义。或曰:“彼等诸迷乱,无因则不可能生起,然则谁为其根?”答:“共乘有云,其根即是心所无明;密续有云,由彼心复起二取之缘,即是微细业风,亦即细微精血风三者能作三现相⑪之习气。'‘
如彼所说其为细微风心之根,生于无碍本初自显现,故当知一切乘所说之基,究竟即为大圆满之基。
【释】分说四障,障四身自性。
关于佛之四身,诸经续有不同说法,本论则采:
化身、自性受用身、法身、自性身为四身。
依宁玛派的共说,
化身,通常指轮回界的自显现明相;
自性受用身,相等于显乘所说的报身,通常指佛在刹土中自显现的明相;
法身,即法性自显现,亦说为内自显现(相对于报化二身的外自显现);
自性身,即是大清净平等自性,为周遍一切界的自显现。
此如《净治明相》(sNang sbyang )(摧魔洲尊者(bDud 'joms gling pa, 1835一1904)造,拙译题名为《无修佛道》,收本丛书系列)所云:
本始基即本始怙主普贤王如来,具四身及五智,其体性为空性,此即法身;
其自相为光明,此即报身;
其大悲为自解脱,此即化身;
圆满周遍于轮回及涅槃,即自性身。
关于四障,可与前述遮蔽有情之四缘关连,
俱生无明(因缘)是法身障,
不悟自显现(所缘缘)是自性受用身障,
因无明而寻伺(増上缘)是化身障,
堕入二边陷为异熟习負.(等无间缘)是自性身障。
彼等,即分别为酣睡时障、睡梦时障、醒觉时障与等至时障。
诸迷乱之根,龙青巴尊者于《句义宝藏》中,不同意以藏识(阿赖耶识)为根,认为“唯安立为习气较合"(第三品)。
这迷乱之根,有时又说为阿赖耶,然而,这阿赖耶却不是阿赖耶识。
此如《净治明相》所云:
由无明而令本始基被障者,殆为阿赖耶无疑。
阿赖耶如瓶中之頑空,无思亦无明相显现,有如昏睡或失知觉境界。
由此境界,业力风息晃动,此即嫉妒之体性;
其功用为令一光明分于空性中生起,此即阿赖耶识,住于瞋之体性中。
是故迷乱之根,亦即是无明住地。
至于密续的说法,“能作三现相之习气"视为起二取之缘, 即是将此视为迷乱之根。故亦与宁玛派的说法相同。此中 “三现相"即身语意,分别与风血精相应。
辛三 说迷乱亦不离体性
于如是显现之时,自性基之法性中,无微尘许变异。此如(于翳眼中)螺现黄色,于其实相,白螺自性实无有变异。
如是诸显现为有之法,无论悟入抑未悟入其体性,彼等之性 皆于清净大平等性中不动。此如甚深经部中所云:“如来若出世、 若不出世,诸法法性,本来安住。”
【释】所引经文,应出《大乘密严经》(Ghanavyuha-sutra) (地婆诃罗译,大正•十六),全文如下:
金刚藏,如来常住,恒不变易,是修念佛观行之境,名如来藏,
犹如虚空不可坏灭,名涅槃界,亦名法界。
过现未来诸佛世尊,皆随顺此而宣说故。
如来出世不出世间,此性常在,名法性住,亦名法尼夜摩性。
由是知不败尊者,以如来藏为“法性住",周遍轮回涅槃二 界,其自性亦即大清净平等性,虽周遍而“此性常在”。
辛四 说回遮迷乱相
依止与实相相应之清净真实智,或依止与彼(智)相应之殊胜智慧力,则可回遮彼等迷乱,如同光明能驱除黑暗。
复次,初学补特迦罗,由闻思而对本基之住,断除增益、减损,于自(心)相续中生起殊胜密咒道正见,虽或减弱凡庸之执 著,但却未能回遮(迷乱)显现。此如依比量可确定海螺为白 色,但(由于具翳眼故)仍未能回遮见其为黄色,唯能冋遮对黄色之执著。
【释】此即谓但闻法与思量法义,未能现证遮断迷乱显现, 仅能减少对其执著。此如翳眼未医治,终不能见白螺为白。由是确立必须依密咒道修行,始能现证遮断。
若如理修习正见之义理,则于道上与修力次第相应,如冰之渐溶为水,迷乱相亦渐次减弱,清净见则渐次增上。唯此际尚具 垢障,须于最后遮断迷乱微细种子,始如冰全成水,圆成唯一智 力,彼(迷乱显现)始不回转。
此即如《续》中所云:“Emaho 如来藏中由业力”,以及 “所有世间迷乱法"等颂所开示。
【释】所引''如来藏” 一颂,已见前释《基自性坛城》。
次引颂,见《续》第三品:
无明寻思之二取 成就内外二缘起
由二缘起而决定 所有世间迷乱法
且受不顺苦与乐
《续》颂所言,即为由二取生起内显现与外显现二缘起,复 以此二缘起成立“所有世间迷乱法”。此中内显现指心识(依藏 传因明则可说为“有境”)、外显现指外境。——复次,前曾说法 身为内自显现,色身(报、化二身)为外自显现,此与内、外显现有层次上的分别。
是等相,亦可因其与共许量随顺而成立。此如《释量论》所云:
识为了别取境法
如(外)境所有而取彼(外境)
彼外境之诸体性
唯是此有境能生
此性复由此有境
受(常等)诸违缘所歧误
遮止(歧误)由量观待(道〉缘
(常等诸缘)不实(唯可成非量)如觉绳为蛇
心之自性光明显
一切杂染突然生
光既不能害心性
悟入性后更不能(违害所证)
于能生(有境)纵能违害
其违害于真实量
定亦不能长久住
犹如湿地上生火
自性颠倒相违品
无害所证真实义
竭力亦不能遮断
以已觉持(真实)量品故
此谓识为了别取境之法,且以此为自性。自有境而言,心识 取其如所有者;自外境而言,外境诸体性即是有境识之能 生。——如是为能取、所取。
有境与外境虽以此为自性,唯心识却常于此自性中增益常、 我等诸缘,以此之故,遂受此诸缘歧误而心生颠倒。对此等诸缘 歧误之遮止,常人实不能轻易而致,因须由此诸缘的相违量,引入修道之所缘而修止观。然而亦非不观(歧误)诸缘之偶然性与不坚实(snyingp。),因其可成非量,如误以绳为蛇等。
故心识自性如所有而取,不与对治品相离,即是心自性光明显现,一切执我、贪等颠倒分别诸杂染,于心自性上无非皆是可离异之客尘。是故先以闻、思而观时,诸颠倒分别不能违害通达正量之心性,及至修道,当究竟能以自心成为对治品时,(诸颠倒分别)更不能起违害(所证对治)之功能。
于习气未尽之心相续中,虽能生违害,然其于真实量之违害定不能持久,以有学道上行人之清净心相续已周遍正见,故如湿地上生火,火暂燃而不烧。
若于不为诸苦所害,心自性无倒且清净证真实义者,以其已悟入心之体性,故诸颠倒相违品虽竭力遮断(其悟入),亦不能 遮,以其觉心已坚持真实量品,故永无能遮之量。
如上所云,尚有《无二尊胜续》(gNyis med rnam rgyal) 与《普贤修续》(sGrub thabs kun bzang)等,亦随顺此理而说。
【释】论主不败尊者复据“正理"的量来证成所说,故引法称(Dharmakirti)的《释量论》而说。
依法尊译《释量论》〈中国佛教协会版,页23),本论所引 诸颂,译文如下:
识是取境法 如有而取彼
彼所有体性 亦是此能生
是此性从此 由余缘歧误
遮止观待缘 不坚如蛇觉
心自性光明 诸垢是客尘
故先无能者 成性后无能
有能于能生 损害坚实事
亦不能久住 如湿地上火
无害其实义 于自性颠倒
尽力不能遮 觉持彼品故
法称为公元七世纪时的因明论师,其学虽承继陈那(Dignaga),但却有所创新。他的《释量论》即根据自己的创新来阐释陈那的名著《集量论》(Pramana- samuccaya )。其中关于佛学原理部分,最重要的差别是,陈那依唯识义,主张“唯识无境",故以识中的相分为“所量",识中的“见分”为能量, “自证分”则为量果;法称则主张境可在识之外成立,是故便以 外境为“所量",而以识中所带境相(有境)为“能量",自证为量果。
于“心明"(心理论)方面,由于在认识外境时不用唯识说, 所以法称便亦不用心、心所来做心理分析,而创造了一些术语, 其中最重要的是,他不遵从旧说,将“现识"等同“现量”,由 是在修道上便有了精辟的定义。关于这些,在此不能细说。
《释暈论》诸颂,不败尊者已无违量学家所共许的说法,作 出了解释。文字虽不多,但却已是依据量学而说的修道论,说明 修道的心明。主要分三个层次。
(一) 仅据闻与思来认知真实的学人(论中说为“常人"), 不能只凭认知即遮断(违害)一切能导致心理歧误的诸缘(如执 我、执贪等),但此诸缘亦不能损害心性。唯若此诸缘为量,则有违害,如误执绳为蛇。
(二) 由此歧误诸缘的相违量(如无我),引入修道所缘,如是有学道上次第行人,始可遮断歧误。此时修道的重点在于观修歧误诸缘的相违量,由是心自性光明显现(瑜伽现畳),歧误纵偶然出现,亦如湿地之火,烧不能久。
(三) 于究竟证悟者而言(已遮断歧误诸缘),此诸缘不能回过头来违害他所证得的真实。
这即是论主所说“遮断迷乱相”的说法,彼此印证而相成, 故知宁玛派的修道论,实与法称的因明相顺,而法称的因明,则为藏中诸派所共许者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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⑩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等六聚之识。
⑪ snanggsum,亦作三现分。显乘共通三现分之道为不净现分、瑜伽景象现分与清净现分。此云三现分习气即指精、血、气,即分别为意、身、语。三现分习气之本性为三身。于最初众生转于轮回之时无此,乃光明之显现。如众生投胎时,具红、白、黑之光显现,本乃智慧风吹,然众生反而迷惑,以起智慧风时,执三身为能所二取,故迷于轮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