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来藏佛学 • 入修部法典 • 宁玛派见修6
【如来藏佛学 • 入修部 • 5宁玛见修 • 6光明藏 • 1第一章 • 5正分甲二• 5060105】
第一章
第五讲 正分:甲二、诠说续义
甲二 诠说续义
此复分两大轨辙:乙一,广大共通说;乙二,甚深不共说。
乙一 广大共通说
此乃一切持明咒王、吉祥宿氏之希有教规,释(《秘密藏 续》)为大瑜伽(续)。
【释】宿氏,又称为“宿家"(Zurrigs)。第一代法王为宿布齐释迦生(Zurpoche & kya 'byung gnas),为公元十至十一世纪时宁玛派大师,精通前弘期旧译幻、经、心三部密法。第二代为宿穹巴慧称(Zur chung pa shes rab grags pa, 1014 —1074),即小宿氏,他是宿布齐的养子与心子,得全部教授,并将之广弘。 第三代为卓蒲巴释狮子(Zur sgro phug pa Sa kya seng ge, 1074 — 1135),从宿穹巴慧称的四大柱弟子学得幻、经、心三大密乘传承,后又得大圆满教法。祖孙三代传承,成为宁玛派教传的重要源头。
乙二 甚深不共说
此为语狮子绒宋(法贤)与龙(青巴)二师之无上密意,皆以《秘密藏续》为“大瑜伽之无上瑜伽”,与大圆满三分中之 “无上瑜伽之大瑜伽”同一意趣。
秘密大圆满分三:说生圆无二,心智自显现坛城;说不依生圆,心性即本初佛自性;说于智自显现本性中成佛性。
于此,(绒龙二尊者)即依其前者而释(此续)。唯此两种说法,依究竟义而言实同一密意。今于此则因其具甚深末摩,故随后宗说法而作解释。
【释】于此,可据无畏洲尊者《三瑜伽大吉祥口诀总义》,一说《秘密藏续》在内密三瑜伽中的位置。
首先依下颂所云:
渐生坛城大瑜伽 有如一切密续基
无比瑜伽刹那成 有如一切密续道
离心识相大圆满 则是一切密续果
教传宿氏派即基于此理,而说此续为大瑜伽。然而这却并非低判。颂云:
于大瑜伽修习中 以三等持净执著
清净世间情器执 三等持者即幻变
成立“幻化网"的依据即在于此。故即使仅视《秘密藏续》 为大瑜伽之大瑜伽,亦已能“清净世间情器执”。若更进一步, 则如颂所云:
究竟自性之力用 以及无生胜义谛
以此等持力生起 能依所依之坛城
此即谓大瑜伽中实有三次第:由“三等持者即幻变"生起坛城,由“究竟自性之力用"生起坛城,由“无生胜义谛”生起坛 城。如是亦即是“大瑜伽之大瑜伽",“大瑜伽之无比瑜伽",'‘大 瑜伽之无上瑜伽故颂云:
坛城渐次生起者 名大瑜伽大瑜伽
坛城法尔圆成者 名大瑜伽无比密
无生胜义之法界 乃大瑜伽无上密
绒龙两位尊者,同依“大瑜伽之无上瑜伽"以释《秘密藏续》,即以其所修坛城为"无生胜义法界然依密意而言,则当不止此。论主不败尊者说大圆满分三部,此即如颂所云:
证悟轮涅即坛城乃无上之大瑜伽
心识法尔成本尊 乃无上密之无比
心即法界无体性 离一切非真实论
无上密之无上密
此中“证悟轮涅即坛城”,即是“生圆无二,心智自显现坛城”。(绒龙二位尊者,由是便以之为与大瑜伽之无上瑜伽同一密意)
此中“心识法尔成本尊",即是“不依生圆,心性即本初佛自性"。
此中“心即法界无体性,离一切非真实(残)论",即是“于智自显现本性中成佛性此三次第,如颂所云:
于此胜义大圆满 能证本尊即觉心
能证本尊即觉心 以本来即是佛故
更无一法可生起
证此心是佛,亦即证心性为本初佛性(无上之无比瑜伽);无一 法可生起,亦即唯于智自显现本性中成佛性(是故离一切相对, 离一切戏论)(无上之无上瑜伽)。
今论主说,“无生胜义之法界”(大瑜伽之无上瑜伽)与“证 悟轮涅即坛城"(亦即“生圆无二,心智自显现坛城")(无上瑜 伽之大瑜伽),二者甚深究竟密意相同。欲明了此点,须先了解 宁玛派对“无生”这名相的定义。
不败尊者于《辨法法性论译•辨别本智显现》中,解释弥勒菩萨第44论颂时,明说: “无分别智之性相,实与'无分别'此名无关。'‘且说: “应了知内自明之本觉智相不以真如为所缘。"(详见邵颂雄译,收《辨法法性论及释论两种》,台北:全佛文化,2009)。
此即谓并非证悟其如便是“内自明本觉智相",但为了恐防 有人误会,连"真如"都不缘,岂非堕入“不思不想"的“无分别"?是故便说“无分别智"与“无分别"无关。先行简别以自护。
这一切都不缘的“内自明本觉智”,即是“无生"的境界。 如果要加以定义,则可说"离四边无生体性空"即是“内自明本觉智"的境界。
在“内自明本觉智"中,能证本尊者,即是心智自显现坛城。也即是说,以觉心为基,自显现坛城生起。倘若用宁玛派的名相来说,便即是“本始基”上有轮涅坛城自显现。此坛城即是 幻化网。
以此之故,不败尊者即将本续次第,判为“无上之大瑜伽 也即是说,绒龙二尊者主要仍依“大瑜伽之无上”来说本续,而以密义相同故,亦说之为“无上之大瑜伽",不败尊者则唯依后 者而说。
而且在本论中,不败尊者常常超越于此,有时甚至依续究竟 义,将之发挥到“智自显现本性中成佛性”的层次,亦即“无上之无上瑜伽"。
此复分为三:丙一,为明所诠支分而说续名;丙二,略说所诠诸(支分)要义;丙三,广说能诠续句义。